聚氨酯防水涂料是否屬綠色涂料、環保產品,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。有些企業動輒宣傳自己的產品是綠色建材,可以想象實際上他們并不了解什么是綠色建材。
綠色建材也有稱環保建材,嚴格而全面地講,它要對建筑材料的生產原料、生產過程、施工過程、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置這五大環節作出分別評價和綜合評價 10。聚氨酯防水涂料在很多環節上都存在著問題。首先是生產原料:它所用的甲苯二異氰酸酯(TDI)有強烈的刺激氣味,有毒11,空氣中允許濃度 小于0.143 mgm3;對人體粘膜處有刺激性,大劑量會引起粘膜充血,個別人會有過敏現象;它由二氨基甲苯與光氣(COCl2)反應而得,而光氣又 稱碳酰氯,有毒,吸入微量也很危險,曾作軍用毒氣11。因此,發達國家有將TDI的生產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傾向。其次是生產過程:在我國很多防水材料 廠生產的預聚體其w—NCO控制指標為5±0.5%其中游離TDI含量wTDI就在0.5%左右。最終是廢棄物的處理:聚氨酯防水膜在老 化失效后難以再生,如何處理才能不對環境造成污染還是一大難題。因此筆者認為,將聚氨酯防水涂料冠以“環保產品”、“綠色涂料”等稱號是極不嚴肅的。
8 結語
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,其含義是:法治的確有其經濟維度,不過這種經濟維度主要體現為法律約束政府對經濟活動的不當干預,以及約束作為經濟人的不同利益主體的行為12。允許與經濟活動打交道的只能是“法律”。 在防水材料能否使用上,應該以是否符合產品標準為判別依據,而不能有其它行政權力超越標準的干預行為。我們見到有些防水產品雖然完全符合產品標準,但由于 標準本身落后,產品經過實際工程考驗出現的滲漏問題較多而逐漸被市場所淘汰;有的產品雖然受到有關行政部門推薦,卻因它本身存在較多問題,用戶并不附和這 種推薦而自然受到市場冷落;有的產品既符合產品標準,又經歷了長期工程實踐考驗、有良好的防水業績,雖然有文件禁止,應用受到限制,但仍然有較大的市場, 受用戶歡迎。《行政許可法》將于2004年7月起施行,強調凡是老百姓能夠自主決定解決的,或者通過市場競爭機制調節的,以及能夠通過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 加以約束和規范的,行政機關采取事后監督等方式能夠解決的事項,均不得設定許可。因此,在防水行業,有關行政部門也應該約束不當干預,以維護“紅頭文件”的尊嚴。
發布日期:2015-05-20 17:39
文章關鍵詞:聚氨酯防水涂料的環保性